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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企业纳税人应当在2019年5月31日前或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完成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
凡在2018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居民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但实行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2)财务报表;
(3)备案事项相关资料;
(4)总机构及分支机构基本情况、分支机构征税方式、分支机构的预缴税情况;
(5)涉及关联方业务往来的,同时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注意:纳税人采用电子方式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保存有关资料或附报纸质纳税申报资料。
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期内发现当年企业所得税申报有误的,可在汇算清缴期内重新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1)纳税人在2018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少于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应在本次年报申报时结清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2)预缴税款超过应纳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或者经纳税人同意后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看完了问答记得要按时申报,逾期是有行政处罚的,并且对于企业的信用评级有影响。领头羊专业的财税服务平台,如您不是很清楚,可以交给领头羊一站式服务,为您省心省力,更多业务可拨打免费咨询热线:0755-82555670。